圖書館導覽:
館設配置~
1F:閱覽室 座位46個
閱報區 閱報架1組報紙5種
雜誌閱覽區 雜誌33種
網際網路連線區 電腦10台
書庫 藏書共一萬三千冊
行政室
2F:大型視聽教室 座位90個
單槍投影
DVD錄放影機
教師研究室 電腦3台
小型10人座會議桌
視聽媒體設備區 DVD、VCD
VHS設備1台
組織業務~
人員組織:設置主任一人;實習老師一人。
館內業務:設有圖書自動化系統一套,業務電腦化。
開館時間~
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7:50至中午12:20
下午12:55至下午17:00
發展計畫~
1.
借書規則~
一、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,均可於開放時間內,憑藉證號(學號)進館借閱圖書及視聽資料。
二、本館陳列之雜誌、報紙可自由取閱,但不得攜出館外。閱畢請放回原處。
三、本館為開架式書庫,讀者可自由取閱,閱畢請歸回原位或放置於指定地點。如欲外借圖書,請親自辦理外借手續。
四、教職員每次借書以十本為限,借期為三週,續借以一次(七天)為限;學生每次借書以五本為限,借期為二週,續借以一次(七天)為限。期滿未辦理續借手續者,視同逾期歸還。
五、借出之圖書應於借期期滿歸還,不得逾期歸還。逾期歸還者,每逾一日以停借二日累計。
六、欲借之圖書,如已被他人借閱,可向櫃檯辦理預約手續,並於書回館三日內親自辦理借閱手續,否則視同放棄預約。
七、凡參考工具書(如辭典)、當期期刊、報紙、地圖、特殊用途之圖書及珍藏圖書(如原住民專書),均僅限館內閱讀使用,不予外借。
八、借用圖書應善加愛護,如有批註、圈點、遺失、損毀、剪割等情事者,應照價賠償,並得視情節之輕重,暫停或取消其借閱資格。
九、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,一律於學期結束圖書盤點前歸還,否則視同逾期歸還。
十、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圖書,並註銷閱覽證號。
十一、借出之圖書如有特殊原因,本館得向借閱者要求歸還所借出之圖書。且應於接獲通知後二日內歸還,否則視同預期歸還。
十二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電腦使用規則~
一、 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,均可於開館時間內使用本館電腦。
二、 開放時段與一樓閱覽室相同。
三、 每部電腦原則上採一人使用。
四、 請於使用完畢先將螢幕關閉後再行離開。
五、 嚴禁任意下載來路未明之軟體元件及擅改電腦本身之設定。
六、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