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依據:
一、總統105年06月0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91號令修正公布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。
二、教育部105年08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85603號令修正公布「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」。
貳、教育目標:
高級中等進修學校,以充實國民生活知識,傳授實用技能,培養樂於學習、善於溝通、守法負責、敬業合群、適應創造的健全國民及終身學習者,以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。
參、課程規劃:
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實施。詳細課程計畫已於民國113年2月5日報府核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