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總務處組織:
設置總務主任1人、事務組長1人、文書組長1人、出納組長1人、幹事1人。
二、 工作職掌:
(一)總務主任:
統籌總務處各事項。
(二)事務組:
1、校地之購置與管理。
2、校園開放與場地出借。
3、財產購置。
4、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。
5、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。
6、教室及辦公廳所之分配、設備及檢修等事宜。
7、電話水電之管理。
8、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。
9、員工防空防護業務及設備。
10 、預防災害各項措施。
11、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諸事宜。
12、典禮之籌備。
13、會場之佈置與設備。
14、辦理接待事項。
15、工友之僱免與待遇、服務及離職證明之發給。
16、臨時工(含警衛)之僱免、待遇及替代役男撥用等事宜。
17、辦理勞資協商業務。
18、工友退職等事宜。
19、工友勞健保之核定。
20、工友工作之分配。
21、工友給假獎懲考核。
22、營繕工程計畫之擬議。
23、招標比價訂約事宜。
24、監督與驗收。
25、其他有關事務事項。
26、交辦事項。
(三)文書組:
1、文書處理辦法之擬訂與修正。
2、文書部門計畫執行與考核獎懲之擬議。
3、印信之典守。
4、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由分辦等事宜。
5、文書之繕校及郵寄文件類別之審查。
6、退稿歸檔。
7、文書期限之規定。
8、文書之保密。
9、全校性之會議、校務會議、行政及主管會報紀錄、彙整及保管。
10、統計公文處理時限資料及造報處理成績月報。
11、檔案管理辦法之訂定與修訂。
12、失效文件之銷毀。
13、檔案之整理釐訂與保管。
14、公報彙集事項。
15、辦理研考、國家賠償及校務會議等業務。
16、不屬於其他處室之業務。
17、其他有關文書事項。
18、交辦事項。
(四)出納組:
1、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保管款出納。
2、公庫現金票據及有會證券之保管。
3、代收、暫收、暫付、暫付款項之收支保管。
4、學生各項補助款代收、代扣編製及發放
5、編製現金結存表、公庫差額解釋表。
6、編製各項出納簿表冊之編制登記與保管。
7、各項鐘點費的發放
8、保管及整理各項收據。
9、教職員工薪津、各項補助費、獎金清冊之編造及發放
10、零用金之保管與支用
11、編製教職員工各項保費退撫、公保、健保…等清冊及繳納。
12、退休人員退休薪俸及慰問金發放
13、各項費用收據之彙製及收繳事宜
14、辦理學生註冊收費、統計、退費….收支等相關事宜。
15、所得稅核算扣繳、申請、及核發扣繳各項保險費證明單。
16、辦理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處理。
17、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之事項。
18、交辦事項。
(五)幹事
1、兼任午餐秘書相關事宜,負責學校午餐執行及監督作業。
2、財產檢修與分配撥補。
3、財產登記保管。
4、財產報廢及廢品之處理與利用。
5、財產清點。
6、財產增減之造報。
7、財產保險。
8、協助家長會相關行政工作,財務管理等相關業務。
9、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