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立南澳中學圖書館閱覽規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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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,均可於開放時間內,進館閱覽圖書。

二、上課期間,任課教師應事先向館員登記後,再帶領全班同學入館,以實施閱讀指導或使用視聽教室。

三、進入本館應保持安靜,不得高聲喧嘩、談笑,或奔跑打鬧,亦嚴禁使用行動電話。

四、進入本館應衣履清潔、穿著整齊,並保持清潔不得亂丟雜物,亦嚴禁攜帶零食、飲料。

五、本館陳列之雜誌、報紙可自由取閱,但不得攜出館外。閱畢請放回原處。

六、除必要之文具、紙張、筆記簿外,不得攜帶任何食物、飲料、書包及手提袋等私人物品進入館內。

七、本館資料採開架式陳列,讀者可自由取閱,閱畢請歸回原位或放置於指定地點。

八、館內之桌椅、圖書、器材設備請愛惜使用,不得污損或破壞。如發現有遺失、污損、撕毀及其他破壞之情事發生,應負賠償之責任,並得視情節之輕重,暫停獲取消其閱覽資格。

九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